苏会协[2009]204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增加如下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1、申请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直接向省、市注协提出入会申请,市注协在接到申请后应按照《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初审,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登记表》(附表一)原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附表二)原件及电子文档上报省注协审批,导入系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将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你们。
2、执业注册会计师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时,应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证明其已经办理完各项交接手续,且在相应时间段内没有《登记办法》第五条(一)(二)(三)款情形;其他人员申请非执业会员时,应由所在单位证明该同志在相应时间段内没有《登记办法》第五条(一)(二)(三)款情形。没有单位、原单位(含会计师事务所)已不存在以及所在单位不愿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应由其他熟悉情况的个人提供相应证明。
3、非执业会员在省内地级市之间转会的,参照《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市注协自行办理,转入地市注协在手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会表格返还一份给转出地市注协,同时报一份表格给省注协备案;我省非执业会员转会到其他省(市、区)的,应先向所在市注协提出申请,市注协同意后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转会申请表》(附表三)一式四份报省注协,由省注协与其他省级注协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返还一份给市注协;其他省(市、区)非执业会员申请转入我省的,省注协与其他省级注协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将相关资料寄给市注协,由市注协与相关会员直接联系。
非执业会员在省注协与省内各市注协之间转会时,应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非执业会员在申请转会前,应先解决好各项应了未了事项,否则不予转会。
4、年度检查按照《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由省注协统一审核,市注协对本市所属非执业会员的年度检查进行初审。
非执业会员参加年度检查时,应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登记表》(附表四)。
市注协初审后,应在每位会员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度检查登记表》(附表四)上签署意见,并将该表原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情况汇总表》(附表五)原件上报省注协审核。
年度检查的时间区间为上一年度的6月1日至本年度的5月31日。
5、市注协发现会员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时,应及时收回其非执业会员证书,并将非执业会员证书、相关情况和证据上报省注协,由省注协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非执业会员未转会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信息变更备案表》(附表六)并报所在注协备案,市注协接到报备资料10个工作日内,应将相关资料上报省注协,由省注协修改系统内的相关信息。姓名和身份证件变更的,须提供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学历、职称、政治面貌变更的,只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年度检查中,如发现会员信息已变更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备案,应要求会员先进行信息变更,然后再参加年度检查。
7、非执业会员申请退会时,应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退会申请书》,同时交回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证书原件丢失的,需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并将报纸原件交所在注协。市注协应在收到申请退会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原件上报省注协,由省注协批准其退会申请。
非执业会员申请退会前,需先解决好各项应了未了事项,否则不予退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