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天衡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13
天衡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报送的2024年内部培训资格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会协〔2022〕74号,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省注协审核和公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衡等13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申报的以1个会计师事务所计算,详见附件)2024年度继续教育内部培训资格(以下简称内培资格)。
二、请你们按照《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内部培训,并及时上报培训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收到批复后尽快将本所年度培训计划上传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
2.各会计师事务所举办内部培训班前一周,务必将本所培训班信息告知我会考试培训科。我会及相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培训班信息实地随机走访核查。
支持和鼓励内培资格事务所对外开放培训资源,开展共享培训项目的课程、参培对象等重要信息须在举办培训班前一周向我会考试培训科备案。
3.内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将培训结果录入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并于当年11月30日前向我会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培训课程目录、授课师资简介及教师评价表、注册会计师考勤记录及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联合申报内培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主申报内培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相关培训资料。
联系人:冷杨
联系电话:025-83633933
电子邮箱:jspx@cicpa.org.cn
附件:2024年度实行内部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12日